连续交易期间业务汇总
日期:2024-02-20 14:52:11
一、开户
1.连续交易期间不办理包括开户业务在内的任何柜台业务。
2.当日日盘交易结束前(即15:00之前)开户成功的客户,公司告知其交易编码后,客户可以自下一交易日的连续交易开始使用。
二、交易
1.连续交易期间,客户一律采取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2.连续交易期间,在交易系统正常情况下,公司为客户提供应急电话报单服务,应急报单电话0371-68599168。
3.应急报单业务只受理客户平仓委托申请。
三、出入金
1.连续交易期间,公司不办理有价证券提取业务和出金业务。
2.连续交易期间,客户只能通过银期转账系统办理入金业务。银期转账入金时间为交易日8:30至15:30、20:30至次日2:30。
3.银期转账的出金时间为交易日9:10至15:30。
四、风险管理
1.连续交易期间,交易所相关监管工作照常进行。各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违规处理办法及配套的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继续适用,公司及客户面临的监管措施不变,具体内容及要求请登录各交易所网站查询。
2.客户持有连续交易品种的,不论是否参与连续交易,都应当关注并合理控制连续交易时段的交易风险。
3.连续交易期间公司对客户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均依据《期货经纪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公司风险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客户服务
连续交易期间,客户如需要帮助,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96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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