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金所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5-08-28 17:41:35
各会员单位:
\n为进一步加强对股指期货市场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自2015年8月31日起,本所2015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股指期货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中有关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
\n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n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n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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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n201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