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份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提示
日期:2024-11-29 15:58:40
尊敬的客户:
1.广州期货交易所25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6日。
2.大连商品交易所25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17日。
3.郑州商品交易所2501系列(除苹果、红枣和对二甲苯外)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11日。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5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倒数第13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13日。
5.上海期货交易所25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25日。
6.郑州商品交易所苹果、红枣和对二甲苯2502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两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27日。
根据交易所规则,到期日收盘仍未平仓的期权买方且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将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和行权资金不足的实值期权将被强制放弃(定义实值和虚值的标准为期权合约执行价与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比较计算),所产生的盈亏由客户本人承担。期权卖方需注意履约风险,组合持仓请注意单腿合约被处理的风险。特此提醒,请您关注期权持仓,做好资金和持仓检查,注意到期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