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5-03-18 09: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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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自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现将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内容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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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合约标的 面值为10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 可交割国债 合约到期月首日剩余期限为6.5-10.25年的记账式付息国债 报价方式 百元净价报价 最小变动价位 0.005元 合约月份 最近的三个季月(3月、6月、9月、12月中的最近三个月循环)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09:15~11:3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T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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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批上市合约为2015年9月(T1509)、2015年12月(T1512)和2016年3月(T1603)。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n2、10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公布。
\n3、按照交易所规定,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2%;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上市当日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4%。
\n4、公司客户10年期国债期货(T)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基础标准定为交易所的基础上上浮0.5%;交易手续费标准为客户原档级标准。
\n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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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期货有限公司
\n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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