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期所关于开展镍、锡期货模拟交易的通知
日期:2015-03-16 16:33:44
为保证镍、锡期货品种的顺利上市,加强期货投资者教育,我所将开展镍、锡期货模拟交易,希望会员和客户积极参与,通过模拟交易活动正确认识期货市场,增强镍、锡期货风险防范意识。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n一、镍、锡期货模拟交易将于2015年3月17日开始。模拟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n二、镍期货模拟交易的合约挂牌基准价为105000元/吨,锡期货模拟交易的合约挂牌基准价为125000元/吨。
\n三、镍期货合约模拟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7%,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5%。锡期货合约模拟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4%。模拟交易开始当日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即镍不超过挂牌基准价的±10%,锡不超过挂牌基准价的±8%)。
\n四、镍期货合约模拟交易手续费暂定为6元/手,锡期货合约模拟交易手续费暂定为3元/手。
\n五、我所已开通模拟交易活动网站,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客户模拟交易开户功能,有关模拟交易的信息和本文附件可在该网站下载。
\n(电信:http://124.74.244.154 联通:http://220.248.39.154)
\n六、客户通过因特网参与模拟交易,模拟交易规则见附件,模拟交易用户手册见活动网站。
\n七、客户需通过因特网进行模拟交易的开户,获取密码和下载客户交易软件后即可登录至模拟交易系统参与模拟交易,详见活动网站。
\n八、模拟交易期间本所提供咨询服务电话:
\n技术中心:刘钧,021-68400386,liu.j@shfe.com.cn
\n交易部:胡一彦,021-68400359,hu.yy@shfe.com.cn
\n有色金属部:邢远东,021-20616108,xing.yuandong@shfe.com.cn
\n陈 晨,021-20616110,chen.chen@shf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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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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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n2015年3月13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附件
\n\n镍、锡期货模拟交易活动细则
\n\n一、总则
\n(一)为了规范镍、锡期货模拟交易期间的交易行为,促进模拟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公平、公正的学习、交流、切磋、竞争的平台,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部、交易部和技术运维中心特制定本活动细则。
\n(二)本次模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模拟投资演练与市场培训为主,不涉及实质金钱买卖及投资,其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均与现实无关。所有参与者在本细则面前具有平等的地位。
\n(三)本细则仅适用于此次模拟交易,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本细则。
\n二、报名与开户
\n(一)有兴趣参与本次模拟活动的人士(简称客户)需通过互联网开户,成功后可以获得模拟账户和密码。
\n(二)模拟账户:初始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后的模拟账户用于记载客户的资金余额,期货品种、持仓合约数量、保证金数额和开仓、平仓等情况。
\n(三)模拟交易系统应随时向客户提供“买卖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期货品种、持仓合约数量,保证金数额和开仓、平仓等情况,供客户查询。
\n三、交易品种及合约交易细则
\n(一)交易品种:模拟交易系统提供镍、锡期货品种的交易和结算。
\n(二)合约细则(模拟合约的参数不作为本所上市品种参数的约束,合约交割月份为2015年7月(含)之后月份)。
\n1、镍、锡期货标准合约如下:
\n\n镍期货标准合约
\n\n 交易品种 | \n\n 镍 |
\n 交易单位 | \n\n 1吨/手 |
\n 报价单位 | \n\n 元(人民币)/吨 |
\n 最小变动价位 | \n\n 10元/吨 |
\n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n\n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
\n 合约交割月份 | \n\n 1~12月 |
\n 交易时间 | \n\n 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 \n的其他交易时间 |
\n 最后交易日 | \n\n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
\n 交割日期 | \n\n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
\n 交割品级 | \n\n 标准品:电解镍,符合国标GB/T 6516-2010 Ni9996规定,其中镍和钴的总含量不小于99.96%。 \n替代品:电解镍,符合国标GB/T 6516-2010 Ni9999规定,其中镍和钴的总含量不小于99.99%;或符合ASTM B39-79(2013)规定,其中镍的含量不小于99.8%。 |
\n 交割地点 | \n\n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n 最低交易保证金 | \n\n 合约价值的5% |
\n 最小交割单位 | \n\n 6吨 |
\n 交割方式 | \n\n 实物交割 |
\n 交易代码 | \n\n NI |
\n 上市交易所 | \n\n 上海期货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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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期货标准合约
\n\n 交易品种 | \n\n 锡 |
\n 交易单位 | \n\n 1吨/手 |
\n 报价单位 | \n\n 元(人民币)/吨 |
\n 最小变动价位 | \n\n 10元/吨 |
\n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n\n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
\n 合约交割月份 | \n\n 1~12月 |
\n 交易时间 | \n\n 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 \n的其他交易时间 |
\n 最后交易日 | \n\n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
\n 交割日期 | \n\n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
\n 交割品级 | \n\n 标准品:锡锭,符合国标GB/T 728-2010 Sn99.90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0%。 \n替代品:锡锭,符合国标GB/T 728-2010 Sn99.90A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0%;Sn99.95A、Sn99.95A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5%;Sn99.99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9%。 |
\n 交割地点 | \n\n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n 最低交易保证金 | \n\n 合约价值的5% |
\n 最小交割单位 | \n\n 2吨 |
\n 交割方式 | \n\n 实物交割 |
\n 交易代码 | \n\n SN |
\n 上市交易所 | \n\n 上海期货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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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模拟的镍、锡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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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锡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及收取比例
\n\n 交易时间段 | \n\n 镍、锡交易保证金比例 |
\n 合约挂牌之日起 | \n\n 5% |
\n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 \n\n 10% |
\n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 \n\n 15% |
\n 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 | \n\n 20% |
3、根据模拟的镍、锡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持仓变化调整交易保证金:
\n镍期货合约持仓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n\n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 | \n\n 镍交易保证金比例 |
\n X≤24万 | \n\n 5% |
\n 24万<X≤36万 | \n\n 8% |
\n X>36万 | \n\n 10% |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n\n
锡期货合约持仓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n\n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 | \n\n 锡交易保证金比例 |
\n X≤6万 | \n\n 5% |
\n 6万<X≤9万 | \n\n 8% |
\n X>9万 | \n\n 10% |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n\n4、参与镍、锡模拟交易的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镍、锡模拟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n\n不同时期镍、锡期货合约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
\n\n | \n\n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份 | \n\n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n\n 交割月前第一月 | \n\n 交割月份 | ||||
\n 某一 \n期货合约 \n持仓量 | \n\n 限仓比例 \n(%) | \n\n 限仓数额(手) | \n\n 限仓数额(手) | \n\n 限仓数额(手) | ||||
\n 期货公司 \n会员 | \n\n 非期货 \n公司会员 | \n\n 客户 | \n\n 非期货 \n公司会员 | \n\n 客户 | \n\n 非期货 \n公司会员 | \n\n 客户 | ||
\n 镍 | \n\n ≥24万手 | \n\n 25 | \n\n 9000 | \n\n 9000 | \n\n 3000 | \n\n 3000 | \n\n 600 | \n\n 600 |
\n 锡 | \n\n ≥6万手 | \n\n 25 | \n\n 2000 | \n\n 2000 | \n\n 600 | \n\n 600 | \n\n 200 | \n\n 200 |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n\n5、镍期货合约模拟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7%,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5%。锡期货合约模拟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4%。模拟交易开始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暂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即镍不超过挂牌基准价的±10%,锡不超过挂牌基准价的±8%)。
\n(三)模拟合约到期结算方式以该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交割结算的基准价进行现金结算。此次模拟交易不模拟交割业务流程。
\n(四)每位模拟交易客户初始账户资金为1000万元,中间不得增加。当账户资金余额不足0时,不准新开仓。
\n(五)模拟交易的其他交易、结算、风控规定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镍、锡期货合约及有关规则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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